《土地的血脉》能被未来文化公司选中,由哈尔滨出版社免费出版,我认为此书有三大优点。
一是感情真挚饱满。
《土地的血脉》作者是用心在写作,流出的情感,血一样的滚烫,火一样的炽烈,特别是对父母、乡情、故土,每个字都饱含深情。第一辑中的前八篇,每篇都洋溢着浓浓的生活气息。有乡村的泥土味,粪味,树叶的腐烂味和庄稼的清香味。
作品不能感动自己,哪能感动他人?
所以我说,在几十部书稿中,《土地的血脉》能被选中,是因为作者的感情丰厚、充沛,如长江之水,滔滔滚滚,长流不息。感情真挚,如盐结晶,不含半点杂质。
张清明人生坎坷,少年辍学,回家务农。婚后跑乡村客车,然后在城里打临工为生。她的苦难经历,成了她写作的宝贵财富。这些年她的创作,厚积薄发,就是源于她的扎实生活。尽管苦难的生活让她劳累,但同时又让她从中咀嚼出人生的真谛,品尝到人活着的百样滋味。
作家占有素材,有偶然的因素,很多时候是命运的不公和社会的歧视造成的。得之不幸,写之又幸。
二是细节真实,再现了浓郁的乡村风情。
现在很多散文,粗糙,只有轮廓,没有细节,显得有骨架,无血肉,读起来干涩。《土地的血脉》用真实的细节,再现了作者苦难的乡村生活,描绘出了美妙的乡村风情,刻画了出形形色色的乡村人物。比如《母亲的美味》中对盐菜的描写:“正月初九一过,就是立春阳气上升的时段,所有的蔬菜都要慢慢抽薹变老,大蒜抽薹、白菜抽薹,牛皮菜(瓢儿菜)栽得比较晚,还可以留一段时间,但三月青菜和大头菜、榨菜之类的已经快要抽薹,需要立即清理,腾出地来种四季豆、豇豆、玉米、红薯......”没得长期的农村生活,根本观察不到这么细致。在《罩子坡》里,她写道:“新娘子头上别朵红花,也有故意不戴花的,一身的衣服上红下青。新郎是一身蓝色卡其布的衣服,新人脚上都穿一双白边黑帮平底布鞋,寓意一生平平安安。结婚那天不兴穿胶底鞋,不然婚后会焦心愁苦。”生动的描写,凸现了上世纪70年代的农村青年青春苦涩和欢乐,而且还有一种浪漫和不忍。那年代的婚姻,是一碗苦水中难得的一粒糖果。
没有细节的散文,就像田野的稻草人,做做样子,只能吓吓麻雀。
三是对历史的反思和灵魂的拷问。
《土地的血脉》中,最优秀的篇什,是写作者亲身经历的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中前期的生活,是对她的家乡罩子坡的反复咏叹,是对亲人的眷眷思念。
作者多篇写到她的家里穷,兄弟姊妹多,吃不饱饭。她是老大,从小就得帮着大人干活。父亲不准她上学,还因为父亲心里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时代。大集体生产,造成人哄地,地哄人,吃不饱饭。尽管作者写得比较婉约,还是含蓄地表达了她对那个时代的批判。作者笔下的父亲、三叔、奶奶、外婆、篾匠二哥等人物,有的性格明显变态,比如奶奶对母亲的苛求,比如父亲的男尊女卑思想等等,既有传统文化中的毒素影响,也有残酷现实的逼迫。亲二姨和母亲的不和,自私的三叔,是人性中的复杂性造成的。作者很多篇幅,是在拷问灵魂。目的当然不是记仇,不是要证明谁对谁非,而是要写出人性的复杂,揭示人性的丑陋。《最后的花开》在书中,比较独特。因为其它文章,都是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写的,绝大部分用的是第一人称。惟有这篇,使用的是第二人称。这是对“你”,我的母亲,深情的呼喊,是内心的悲怆,是情不自抑的滴血悲悯,也是对灵魂的拷问。“有时候觉得愧对女儿这个称呼,作为女儿的我,时常记不得在某个节日里为你烧一点纸钱;作为女儿的我,总是忘记你来到这个世界是在哪一年;作为女儿的我记不起你的生日......”读到这样的文字,我也潸然泪下。因为我对我的父母,也是常常忘却这些的,因此我的灵魂同样不安。
《土地的血脉》优点还很多,比如地域风情浓郁,文字质朴简洁等等。但是,我还是要谈谈这本书的不足,有利于作者和我的共同提高。
一是,整体来看,这本书前重厚轻,没有达到作者这么厚实的生活,这么复杂的人生,这么痴情创作应达到的思想高度。主要表现在对70年代,作者儿时的社会现实,鞭挞的力度还不够,挖得还不深。我是深为之惋惜。当然这也有作者经历、阅历以及知识积累有关。作家都想把作品写深,但不是想深就深的。要做很多写作外的工夫,文史哲经,只读文学书籍是远远不够的。学会思考,是作家必须的功课。有独立的思想,才是作家成熟的标志。
二是部分文章,显得散之有余,凝练不足。比如《赶场》,写得太泛泛,没有写出魏家场的特色、个性,以及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自由市场就繁荣,还有这些年乡场衰败的社会原因。这篇是可以写得更好的。有的文章,写得随意的,比如《亲情相聚》,本来可以深挖邻里关系的变迁,写出人性深度的,但作者却搁笔了,也为之可惜。
《土地的血脉》是张清明的处女作,我相信,以她的天赋,她的生活积累,还有她对文学的痴情追求,今后一定能写出更优秀的作品,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