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旨在发现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作家,推出少数民族文学精品力作,推动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通知,现将2020年度我市申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1日截止。
二、重庆市作家协会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推荐单位(办公室设在创作研究部),负责我市作品征集、推荐工作,对申报作品进行论证和遴选后填写推荐意见,向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报送申报作品。重庆市作协报送选题不超过2部。
三、申报者须为少数民族,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即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仅限申报一部作品,无论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作品体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每部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万字(诗集一般不超过3000行)。不接受多体裁作品集及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申报作品须为汉语或用少数民族母语创作的汉语译本,其中在报刊正式发表过的须占全部书稿篇幅三分之一以上(长篇文学作品或整部理论著作除外),发表过的作品标明报刊名称、刊发日期。个人作品集中,近五年创作的作品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的作品文本。
五、曾入选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且逾期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六、征集截止日期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七、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负责申报审核工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八、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作品进行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遴选出的拟入选者,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后,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予以公布。
九、“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入选作品由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版。
十、申报办法
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向重庆市作家协会申报。申报表格见附件,也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申报材料(申报表、作品文本)纸质件一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报送重庆市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作研究部1116室
邮 编:400015
电子邮箱:cqwyzp@163.com
联系人:陈梅、金鑫
电 话:63896310、63898752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9年12月23日
中国作家协会2020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申报表.doc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