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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口语诗——从何马的诗说起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熊林清    日  期:2019年12月11日     

作为曾经的隔壁学校的同事,何登权(何马)这个名字十年前就有耳闻,未曾见面,知道他是美术老师,画画不错。作为诗人的何马,走进我的视野,却是最近一个月的事。那天,一个叫“何马”的在微信上加我好友,说是在网上读到我的诗,觉得好,就想认识一下。我以为只是一般的诗歌爱好者(看昵称甚至还有点狂的那种),也没多聊。后来不经意间看到他朋友圈有一些诗作,扫一眼,多是一些口语诗,竟也有吸引我的——像这首《清早》:

 

母亲做好了早饭

女儿在喝粥,我在埋头吃一碗面条

母亲总是在吃饭的时候跟我们聊天

实际上不是聊天

是她一个人在唠叨

今天她说的是老家隔壁表伯娘,八十多岁了

得了老年痴呆,六个儿女都不愿带她生活

大儿子认为,她以前给谁做得多些谁就该多带

最后商议还是每家轮流带十天

母亲说她这么多后人最后还是一样的造孽

直到母亲说完,我一直没说话

其实我想说:

得老年痴呆也好啊,不会呕气

造孽自己也晓不得

 

读完,我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这小伙子,有两刷子啊。

一般来讲,因为志趣不同,那些描述日常琐事的口语诗少有打动我的。他们所写,大多不过是一些庸常琐屑的生活片断,连生活的小浪花都算不上,所用语言也是生活中最常听到的口水话,像蹩足的小学生记流水账的作文一样,实在算不上什么诗作。

日常琐事并非不可写,关键在于如何写,才能从庸常中写出新意,从琐屑中让人眼前一亮。家人一起吃饭聊天的一个场景,大家司空见惯,如何让人把诗读下去,读完之后还得有所回味。何马的这首诗,前两节也是平淡无奇,如果不分行就与散文无二,它好就好在结尾这个“其实我想说:/得老年痴呆也好啊,不会呕气/造孽自己也晓不得”,这个想凡人所不曾想,写出了新意,写出了波澜。不由得让人思索生命中的那些清醒与糊涂,苦难与幸福。一首诗,能带来这样的阅读体验,也就有了诗所应有的意义与价值。

虽然口语诗在语言上已经散文化了,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可能是散文一样的语言。但口语诗到底不是分行的散文。瓦雷里说散文是走路(散步),诗歌是舞蹈。走路总向着一个目的地,有些直接,散步虽然目的地不一定明确,但姿势还是行走的姿势。如果有人以舞蹈的姿势走路或散步,肯定会引来路人侧目;如果在舞台上舞蹈时只是像走路一般走来走去的,那肯定也会被人笑场甚或轰下舞台的。

作为诗来讲,追求散文化之美的口语诗与散文的区别到底何在呢?

与传统诗歌最大的不同,口语诗并不着意于经营意象营造意境,转而着意于对某种情境的叙述。当下流行的大多数口语诗采用叙述策略,通过对生活场景/细节的呈现来营造某种有意味的情境,叙述构成了口语诗的骨架甚或全部。表面上不动声色的叙述,是口语诗散文化的一大特点。口语诗与散文在叙述策略上有什么不同呢?在篇幅上散文可以徐徐道来,调用众多的场景/细节组合成文,其中作者还可以自行跳出来表达自我主观感受。口语诗容不下那么多的场景/细节,它只能在一两个场景/细节上发掘其中的意味。为了避免平淡和呆滞,叙述追求跌宕和意外。和散文相比,口语诗叙述中的跌宕和意外来得更突然和夸张,甚至于变形,但又因为受到篇幅限制,口语诗的叙述往往在意外中戛然而止,造成弦外遗响的特殊效果。

像何马的这首《嘘──》:

 

黄角树上贴着一张纸

红纸黑字上书

“天惶惶,地惶惶

我家有个夜哭郎

过往君子念一念

一觉睡到大天亮”

咳嗽了一声,四下无人

我小声地念了一遍

想到那个夜哭郎和我有了神秘的联系

我又默默地念了几遍

以免

惊动了神灵

 

由“小声地念”到“默默地念”是一个跌宕,而“惊动了神灵”这样的结尾颇显意外。还有《下午在仙桃围观一个建筑工地》的结尾:“只是它们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用一泡尿改变了一切”,这个跌宕和意外已经足够夸张了。这样的跌宕和意外有很强的带入性,给阅读带来了新鲜与刺激感。

从文字意蕴上看,口语诗因其简短,所以往往需要一点“微言大义”,在几行十几二十行之间,写出自己独到的体悟与发现。简短的文字,让人读出蕴藏其中的意味,因为意会而粲然一笑或掩卷沉思,这样的口语诗就应该是成功的了。

何马的诗中,是有这样的意味的。读这首《下午在仙桃围观一个建筑工地》的结尾:屎壳郎是这么干的/蚂蚁和地牯牛也是这么干的/只是它们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用一泡尿改变了一切。是不是很让人感慨:人作为万灵之长主宰了这个世界,而人又何尝不被一种神秘力量所主宰呢?当人们肆无忌惮地摧毁其他生命杰作时,可曾想过自己的生命和劳作是否也将遭受同样的被毁灭的命运。是的,诗人的生命观照就这样呈现在口语化的诗行里。这样的诗性意味让文字由走路变成了舞蹈,甚而飞翔起来。

受后现代主义思潮及先锋实验理论的影响,当下的口语诗或许正面临着某种悖论。后现代追求所谓意义的消解,无意义成了最大的意义,将思想/情感从文字里剥离出去。冷抒情还可以说也是一种抒情,只不过是冷色调的,而意义的消解意味着思想/情感的抽空,文字成了一种空壳,拒绝承载传统文学所要求的如“诗言志”的功效。从美学意义上来讲,后现代既不审美,也不审丑,文学成了一种纯个人的游戏。受后现代影响最大的口语诗在这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许多口语诗纯粹是对庸常生活的照录,毫无个人发现与体悟。读那样的作品不如喝一杯白开水。而真正能深入人心引起共鸣的诗,还是得有诗人独特的发现与体悟,它蕴含着诗人的人文关怀和情感表达。不然,你的鸡毛蒜皮与我何干?

是的,我说到了诗人独特的发现,这独特的发现不单是对日常生活中的意味的发掘,还包含着对语言的私人性使用,对语言的再次开发,也就是诗人对日常事物及语言的重新命名。这也是诗与散文的区别之一。走路或散步,大家的姿势大致差不多,自然不造作就好了。但属于个人的舞蹈——诗歌,则会对日常语言进行重新组合,不合常态甚至于谵狂怪诞。口语诗的语言虽不至于这样夸张,但它也应该带给读者耳目一新的阅读体验,这种阅读体验,让诗人书写的日常生活变得别有趣味不落俗套。

还是何马的这首《嘘——》,拆开来看每句似乎都很平常,为夜哭的孩子祈祷那样的情境或许你我都见过,但组合在一起,一种新鲜感油然而生,尤其是最后几句,发人所未发:“想到那个夜哭郎和我有了神秘的联系/我又默默地念了几遍/以免/惊动了神灵”,略含调侃的语调带来了阅读的新鲜感,也勾起我们对那个陌生的生命近乎某种好奇与神秘的关注。

因为来自民众口头语言,口语诗能够迅速吸纳生活中新近产生的词语,而让语言变得鲜活起来。民间语言的幽默与调侃的况味,让口语诗天然的轻松,晓畅。

我想那些深入人心的优秀口语诗,一定具有这样一些特质:它叙述日常生活但又有自己独到的发现,它表达个人情怀但又与读者共鸣,它言说平常但又充满意味,它语言通俗但又鲜活有趣。这也应是成熟的口语诗与那些书写下三滥的口水诗的艺术分野。

何马的部分诗作已比较成熟,显露出了自己的风格。像他的《如果春天来了》《必须要去学一门手艺》《陋习》等,都能在从日常景象中写出自己的意味,实现了有趣味有温度的口语诗写。我把他的诗发到不同的诗友微信群里,也是好评不断,诗友们评论其有“足够的辨识度”,是个“潜力股”。这让我怀疑他所说的学着写诗才一年多。我想他一定好多年来没少阅读,没少关注诗坛的种种动向及其作品,厚积薄发,才能举重若轻,一出手便不同凡响。

当然,诗路漫漫,唯有静心求索,方能致远。写此文,愿与何马一道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