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建设一定要照准其要害部位发力,才能奏效,不然就会发生错位、偏差,事与愿违。目前新诗形式建设上存在极其混乱局面,不能不说与对其要害问题缺乏基本共识有关。所谓要害,本意指身体致命部位,引伸为本质、关键、主要矛盾、命脉、命根、咽喉、核心、焦点、肯棨等等。那么什么是新诗形式建设要害呢?让我们从内容与形式概念说起。
内容和形式问题最初由古希腊哲学家提出,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对重要范畴。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不同事物的内容和形式都分别具有不同质的规定性,以与他事物内容和形式相区分。内容,哲学上指事物的内在要素。诗这种事物的内容(不同于诗歌作品内容的具体题材和主题等,是全部诗歌作品内在要素共同本质的抽象概括)包括其所反映和表现的客观世界外象和作者主观世界内情,往往会形成一缕或浓或淡的诗意萦绕在人们心头。形式,哲学上指内容诸要素的结构(内形式)及其外部表现(外形式)。诗这种事物的形式相对来说,就是诗的内容——诗意诸要素的结构(内形式)及其外部表现(外形式)。如果比作人的话,外形式好像人的身体,被称作诗体;内形式犹如人的内在气质,与外形式一起被感悟为诗味。诗体,一般认为有三个指向,一是听觉的,指诗在歌唱、诵读时声音的节奏、平仄、音韵、对仗等;二是视觉的,指诗在阅读时文字的多少、诗行的长短及其排列、组合样式等;三是知觉的,指诗之用语的独特、趣味、精妙、张力等。
诗的外形式的三大类指向包括很多因素,哪个是要害的,哪些是非要害的?以前我们的认识并不精准,出现过两次大的普遍性错误。一是误认为音韵是要害,总结归纳出“有韵为诗,无韵为文”的提法(章太炎《国学概论》),成为中国旧诗的根本标志,绵延两千多年,被人们信奉、遵从。在这一观念指导下,诗人们对韵无所不用其极,几乎把它当成了诗的同义语,认为是诗之为诗的第一特征、根本属性,把它写入诗的许多定义,构建了博大精深的诗歌音韵学。但是后来发现这一认识并不准确,因为明显存在一些矛盾,有韵的不一定是诗,无韵的不一定是文。尽管如此,由于韵在旧诗中的地位那么显赫,全部旧诗几乎没有不押韵的,韵确实为诗歌插上了音乐的翅膀,人们明知有问题,也不去说破,老师就那么教,学生就那么学,相沿成习,似乎无可撼动,实则为传统讳。其历史根源,在于诗之初与歌结合在一起,并称为诗歌,可唱可诵,导致诗体突出了听觉和音乐因素。这在诗歌主要供歌唱、吟诵和聆听的古代如果说可差强接受的话,那么在诗与歌相分,诗主要供阅读,歌主要供演唱的现代,就难以继续下去了。
二是误以为分行是要害。旧诗从前不分行书写,新诗产生伊始,在高举“诗体大解放”旗帜的一代诗人胡适影响下,少数具有先锋意识的诗人有意识抛弃了旧诗诗体,同时无意识引进西方诗歌分行书写形式,创作、发表、出版了一批白话新诗,紧接着许多人追随、模仿,新诗很快蔚然成风。人们发现引进分行形式,似乎是“瞎猫撞到了活耗子”,抓住了诗体建设的一个关键,似乎一下子就分出一个摇曳多姿、丰富多彩、气象万千、美轮美奂的诗的世界。在新诗影响下,旧诗也开始分行书写,强有力昭示了分行巨大作用和特有魅力,它似乎在一个晚上彻底改变了诗的面貌。行很快取代韵成为人们心目中诗的要害,即“分行为诗,不分行为文”。它比韵更好掌握,不但像韵一样简便,韵是一听就知,它是一看便晓,而且在诗歌从唱诵为主向阅读为主转变的现代,行的出现可谓应运而生。行更加宽泛,可以克服上述韵所带来的矛盾,不管押不押韵,只要分行就是诗。像当初的韵一样,现在行成了诗的同义语,有的把写诗称作分行艺术,有的把分行的小说散文叫作诗体小说诗体散文等等。现如今你拿分行和不分行的文字随便让路人区分诗与文,十有八九不会错。但稍微认真也会发现问题,分行的不一定是诗,因为有的没有诗的内容;不分行的不一定不是诗,典型的如散文诗(关于它的争论由来已久),现在报刊上又出现了一种所谓不分行的诗,不叫散文诗,也不像散文诗那样标明多少章,以与其他诗的多少首相区别,就叫不分行的诗多少首等等,你说它不是诗吗?
错误和挫折启示了我们,被迫重新寻找诗的要害。在诗体三大类指向中,韵是听觉的,不是要害,其他节奏、平仄等等也不会是;行是视觉的,不是要害,其他字数、行数多少等等也不可能是;还有知觉的,它的独特的用语,简称诗语,是不是要害呢?这个问题只要提出稍加思索,就会令人有会心答案。诗语又称诗家语,由宋朝王安石发现、总结提出,指的是与日常语不同,有着独特规范和技巧,用于诗歌创作,对诗意营造和强化举足轻重的诗歌语言。在当代诗学家中,吕进先生十分看重诗家语,对之进行了系统有力论述(《吕进文存》)。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诗的要害正是它——诗语。不管押不押韵、不管分不分行,只要是诗语写的,一定是诗的;无论韵押得怎样好,行分得多么棒,只要没有诗语,一定不是诗的,一下子把诗歌形式上存在的问题、矛盾统统解决。诗语是诗形式之要害思想的内在合理性在于,诗不但用于唱和听,用于观看和阅读,因之具有音乐性、绘画性、建筑性等非本质的属性,它更是用于思考和品味,因之更具有诗本质的哲理思辨性和文本愉悦性。诗这个字,由寺和言组成,寺庙里面的语言充满智慧和思辨,它由此成为诗之要害。其他,韵、行等等,虽然也是诗形式的重要因素,但不是要害。
回到内容与形式关系原理,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内容。诗的内容是人们诗性思维的结果,根据意大利学者维科《新科学》原理,诗性思维又称原始思维,其特征是运用想象力将主观情感过渡到客观事物,使客观事物成为主观情感的载体,创造出心物融合的主体境界。这样的内容一方面决定了其内在要素的结构是心和物的结合,我们的前人用意象这个词加以概括,这就是诗的内形式;同时决定了诗的外形式是独特、趣味、精妙、充满张力的诗语。诗的内外形式反作用其内容,使之更加具有了诗的质地、意境和趣味。这一下我们终于回到了文学和诗歌本来的含义,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诗歌是文学桂冠上的明珠,是语言艺术中更加独特精致的语言艺术。
如果接受上述关于诗要害观点,新诗形式建设就可以按照以下思路进行。
一,诗人们把精力集中到诗要害问题诗语的创作上来,多创作、运用一些鲜活、形象、生动的诗语,以表现我们充满诗意的生活和心灵世界。自由体诗人当然可以继续高举自由旗帜,但必须是创造运用诗语的自由,而不是漫无边际、空洞无物、随心所欲的非诗自由。这样他们就不再会无端受到那么多责难,什么没有形、不成型啦,什么只有自由没有诗啦,什么迄无成功、是一个失败啦等等。格律体诗人当然可以继续研究、践行新诗格律,但,是为着配合、突出、服务于诗语,进而服务于诗意内容,而不是把格律等同于诗本身那种研究和践行。这样他们也就不再会遭到那么多无情诋毁,什么写不出诗才鼓捣格律啦,什么吃饱饭没事干,撑的啦,什么他愿意戴上枷锁、镣铐就让他戴好啦等等。散文诗人可以放心大胆地创作自己的作品,不再为其属性烦心,从此摆脱那些难听言辞,什么不伦不类、非驴非马、杂交品种、混血儿等等。旧体诗人可以保留对旧体诗格律和体制的钟爱,但如果坚持当代语境写作,多创作一些新鲜诗语,减少今天读者的阅读障碍,对其发展是有益的。自由体和格律体这诗之双翅,加上散文诗、旧体诗、新古体、老干体、打油体、民歌体等等这些诗的羽毛本应互补相容,却长期处于缺乏共同语言的尴尬局面,也许从此可以改变,大家共同创作诗语、服务诗意、繁荣诗歌。如此,吕进教授提倡的新诗二次革命关于诗体重建的几句话:提升自由诗,成形现代格律诗,增多诗体(《三大重建:新诗,二次革命与再次复兴》),庶几可以实现。
二,诗学家们把精力集中到诗的要害问题诗语的研究上来,中国从《文赋》到《人间词话》,从屈原到胡适,外国从丹纳到弗洛伊德,从名目繁多的主义到旗号林立的派别,凡是与诗语有关的传统理论资源都要整理研究,继承借鉴。要结合今天现实,主要是生产生活方式,语言思维方式,创立出新的诗语理论,为诗歌创作扫除语言障碍,提供语言指导。诗语是诗歌形式的要害,但作为内形式,意和象怎样结合;作为外形式,以怎样的具体形态展现出来,是不是还是原有的三个指向等等,这些一方面依靠诗人们的创作,另一方面也依靠诗学家们的研究来回答。同时要把诗语作为一个大学问开展分门别类学术攻关,比如对其形象性、生动性、精炼性、简略性、陌生性、新奇性、诡异性、谬误性、荒诞性、虚实性、晦涩性、跳跃性、通感性、象征性、音乐性、色彩性、动作性、情感性、多感性、多义性、含蓄性、哲理性、想象性、趣味性等等无穷多样的独特属性的梳理探索,又比如对诗语特有的文字学、词汇学、修辞学,特别是修辞方法包括叙述、描写、夸张、比喻、借代、拟人、拟物等等的专门研究。要撰写出系统的诗语学著作,如诗语学、诗歌语言学、诗歌形式学等等,编写出不亚于韵书大典一类的各类诗语大典。诗的韵律研究、分行研究等等,可以继续进行,不过要摆正主次轻重位置,突出要害问题。比如闻一多先生的“三美说”,当然可以继续研究,但它不是诗歌形式的本质、要害属性,而是非本质、非要害属性,是其他艺术形式(音乐、绘画、建筑)对诗的影响、渗透使然。如此说来,“三美说”虽然不容否认,但其实很片面,难道诗歌除了此三美外,没有戏曲、舞蹈、雕塑、摄影、影视、书法等等艺术形式之美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生活极其丰富多彩,这既极大增加了诗歌创作的现实内容,也为诗学理论的突破、发展和完善提供了肥沃土壤。当然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不能把物质产品的生产与精神产品的生产简单对应,它们的关系具有复杂性,他发现“资本主义生产就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相敌对(《马恩全集》第26卷第1册第296页)”。说到诗歌形式的生成、发展规律应当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过中国新诗形式建设无疑是中华诗歌复兴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人说它是一个伪话题,不知指何而言。规律和法则正冷静地注视着我们,等待人们的投入和作为,以便他们发现、掌握、利用其自身,为他们精神生产的诗性追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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