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市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作协、行业作协、社会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6〕106号),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今年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上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重庆市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级作家(编剧)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2011〕134号)的相应要求进行申报。
(一)本人申报。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流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交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推荐上报,其中,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的由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推荐上报。
(二)单位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备。同时,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如申报人系区县作协或行业作协会员的,还应出具所属作协提供的本人创作情况推荐材料。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再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政策要求。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二、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无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办理,对送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申报表格一律使用职改部门统一制发的表格,不得更改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均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网→政务信息→业务分类→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上,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6〕106号)的附件中下载。所有材料除特殊说明外,一律使用A4纸,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书写或复写。
(一)《重庆市申报__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1式2份,按高、中、初级分别填写。
(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2份。该表各栏必须认真填写,没有内容的写“无”,一律报送原表填写件。
(三)《重庆市__系列__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打印清晰并用A3纸复印12份。“著作论文”栏须填写本人申报材料中的全部作品,时间按“×年×月”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具体,观点明晰、字迹工整,公示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
(五)业绩材料1套。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品(论文或论著)、获奖证明等。
1.作品需提供原件,以笔名发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与他人合著的需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2.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已审”。
(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1份。所有证书上报时可送复印件,但需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并注明“原件已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七)《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单。
(八)破格申报者须报送《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原件1份。
(九)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袋上贴统一规格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并填写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三、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内报送到重庆市作家协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1907室,联系人:文彩,联系电话:63898633。
四、评审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评审费标准为: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
五、材料返回要求
评审工作结束后,在市职改办下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级资格)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在1个月内到我会取回评审材料及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通知,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
六、本通知可在“重庆作家网”上下载
重庆作家网网址:www.xionusa.com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6年8月1日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