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学
文学创作贵在创上,读冯地模2014年3月出版的35万字的长篇小说《艺术家生涯》,感受颇深。
观察、读书、实践,是钟情于文学艺术创作的人终生运动的三步曲。然而信息极端发达的今天,出的书太多了,多出十个、百个脑袋也很难每本读到。于是笨人就有了笨办法:读顶端作家的精典,读身边朋友著的书。从那些精典中学胆识、胸怀、独特视觉,深刻剖析和独到见解。读文友著的书,字里行间充满感情,知晓文友创作发展近况,为他的得拍手称好,为他的失扼腕叹息。于是属于后者的《艺术家生涯》读得挺慢、挺细,由于视力欠佳,甚至规定自己每天只读书中3个小节,最多不能超过5个。然后边读边想,拿此书和那些精典对照,从而得到较深的收益,发出了文学创作贵在创上的呼喊。
创,不单指新,还含深、高、远意。文学作者动笔时,没有一个否定应在创上下功夫。然而当今物质、荣誉、地位的引诱,多少人不是朝着酬劳、影响蜂拥而上,让创染上铜臭——使历史和文化在远端大哭。作为作家、画家兼书法、金石爱好者的冯地模能让创在写作的道路上放出异彩,是他推开那些光彩、体面的引诱,潜心于他熟悉的领域,从社会的进程,大众心理,人性本质上展开情节,刻画塑造人物,完成多年心愿。读完全书,总感到它与其他的书有所不同,在文学的百花园里有个独存的位置。
地模的这本新作,说简单也简单,说的是改革开放初期,受特殊年代长期压抑的普通人群遇到变革的火花,热血沸腾,高兴无比,视野澎涨,每个细胞都充满燥动,恨不得在短时期让生存的环境和个人待遇起到质的变化,让生命的梦靠得近些,最好能瞬间实现。说复杂确实复杂,踩在生活土壤上的一群画家和准画家们,还有和这群艺术追求者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各自经历和生长环境差异大,虽然有着绘画艺术的共同召唤,然而各自追求的具体目标不一,各自控制欲望的力度不一样,放纵个人的空间不相同,尽心努力的程度不一样,于是人生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就徐徐地不露声色地展开了。
说地模在创上狠下功夫,就是他遵循文学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用人物的命运来揭示作家创作意图的基本规律,尽力在把人写活上做文章。那些充满绘画艺术梦幻的人,总是在不经意处与读者见面。这些人无论相貌、身材、学识程度、语言特点,衣着打扮不尽相同,用栩栩如生来形容,一点不夸张。由于地模塑造刻画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而不是理想中的“神”,更不是穿越时空的“拓”,因此无论是书中的一号人物安西,还是出头露面不多的翠莲,至于二号人物白拉索、三号人物美人蕉虹、四号人物廖沙等等,都连着地气,浑身有血有肉,间或现实生活里就遇上了,他们不是好就好得全身疤痕都找不到一块,出气打屁都带着仙香,坏就坏得出来与读者见面,一眼就是“下三流”——头顶上长疮脚板心流浓的角色。莫言在《用耳朵阅读》里,对渴望知道他取得成功秘密的“粉丝”们说,伟人、圣人、好人的事迹可能很感人,但不是艺术。好人做坏事,坏人做好事,由于特殊的环境,特殊的事件,特殊的经历,而合情合理地不得不做,就产生了艺术,作家的责任就是在合情合理上做文章。冯地模先生与莫言的见解不期而遇。他在《艺术家生涯》中实践了这一点。
一号人物安西,是个有才华的志气青年,但由于出身贫苦,背有些驼,经济和感情都处于极端饥饿状态,尽管他为人善良,勤奋好学,小有成就,人性的本能冲动,却让他在对一个个女性追逐的幻想中过日子,并且最终没站稳脚跟,和一个患性病的“三陪女”兴奋地交欢,从而沉浸在担忧自己也患上性病的焦虑中,(当然最终查出没患性病)以后,由于经历的曲折和精神的折磨,他患上了严重的神经分裂症,临近精神病人的边缘,可以把此看成是上天对意志薄弱者的惩罚,也可以当作社会改革对一般人的考验:洁身自好,与人为善,平安多多,几多拼搏,几多收获;没经住红尘风雨吹打,或者对欲望这只“老虎”没控制在一定范围,少有鲜花和成功是必须然的,多有失意和颓废也很正常。二号人物白拉索,是个有官宦背景、绘画天赋、相貌英俊、善于社交,深受女姓青睐的“才俊”,他对人豪爽,气度大方,机敏多变,但在追求莫名其妙的极端“灵感”和惊世的成功中,玩世不恭,放纵自己,玩耍女生,博取钱财,一步一步蜕变为“粉哥”,最终走上自焚的道路,把一个美的东西活生生地撕碎,读者心痛而叹息。三号人物美人蕉虹,是一个热爱绘画艺术而坚持生活底线的女性,她年青时髦漂亮,对白拉索的调戏果敢地把唾沫吐他一脸的反抗,当她当裸模让同学们画的时候,面对白拉索的丑画,她义愤地将画撕得粉碎,从此感到无脸面对熟悉的同学,再次出现时改名为美人鱼栖。后来,她帮助有绘画才华能的安西完成代表作《花神中的花神》时,又果敢地献出美丽无比的洁白胴体。虽然她最终出国去到他乡,但留给人们的是追求神圣绘画艺术的良好形象。另一个女性廖沙,是没学绘画却对绘画艺术痴迷崇拜的人,她用自己挣来的血汗钱养活有绘画天赋的白拉索,当然多半倾心于他的英俊和圆滑,给他吃给他用同他玩,并在他色迷迷的哄骗中一忍再忍,最后为保住白拉索和她的孩子,竟然演出了与白拉索父亲结合的乱伦悲剧。从廖沙身上看到了艺术对人生命的震撼和入迷。可以说廖沙是不学绘画而献身于绘画艺术的傻子,是普通世俗人眼里难以理解的痴人,此种人有些新,新得有些不敢相信,可你还不得不信,因着笔的细节有代表性,一闭眼,她就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了。
书中有一个着笔不多,可给人留下极深印象的人物叫鹌鹑蛋丁吾,个头不高,开先他与读者见面时,是个“穿开洞仔裤,头发乱糟糟,眼圈疲惫发青,鼻尖挂着一线风中摇晃抖动半透明清鼻涕”的猥琐青年,在入学的费用上讨价还价穷酸极了,脾气暴燥,为丁点事就和别人打起来。当对着女模特画像时,他眼睛饥渴,出言荒唐,吓得别人跑都跑不嬴。随着情节的发展,读者们才惊讶地发现,原来此人是一个富豪人家子弟,不愿意用父亲的钱来发展自己的爱好,“肮脏小人”里透出自尊自强的傲骨,最后他见义勇为地死去,让人们敬重而婉惜。总之冯地模笔下的几十号人物,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仔细看过,就有印象,从这一点讲,他的《艺术家生涯》总体是成功的,至少成功了百分之七十五——当然是笔者个人的评价。
用学得的观点和思维来看待《艺术家生涯》,于是就有了商榷的冲动:第一点,地模在思维上能不能用人物的命运来处理事件的过程,而不是在展开事件的过程中来反映人物的命运。如果从开始到结尾都把注意力和描写重心放在人物命运上,那么选择事件就简单得多,许多过程就成了可有可无的废话。《艺术家生涯》的三个重点场面——青春艺校、管家岩45号、福兴镇,还有与这些重点场面相应存在的一帮子人和这些人想获取文凭或者实现发财梦的过程就会大幅度地缩减,删减去不必要的过程,对人物命运展开深层次的心理和行为的描写,效果或许会更好。第二点,就是密集的多角度多层次多色彩的描写“度”上,地模在这本书上似乎过了些。搞得我这种戴着眼镜安心读书的人,也不时停下书本,翻着眼珠联想,于是阅读的快感大打折扣,如果说一本书读起来吃力,它的传播面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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